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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傳統辦案手段,我們很難這么快就查出被扣押車輛的相關線索,數字監督的確為破解財產執行難題提供了新思路。”近日,江北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向記者說起了數字監督在專項行動中的巨大作用。據介紹,近來,江北區檢察院會同有關單位運用數字化手段加強執行監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江北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6月,江北區檢察院在深入開展涉車輛查封扣押民事執行監督專項活動中,發現江北區法院辦理的執行案件被執行人許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經了解發現其駕駛的正是被查封的車輛。辦案人員意識到其他被執行人也可能駕駛著被查封的車輛,遂調取了近年來執行案件數據和車輛查解封記錄,并運用數字監督模型篩查出900余條終結本次執行案件被查封車輛的數據。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封法院享有對被查封財產的處置權。為便于法院落實整改,同時避免因財產殘值過低導致處置無意義,江北區檢察院先向寧波市車管所調取了相關車輛的購買和查封信息,并從中篩選出由江北法院首封且價值較高的35輛機動車。之后江北區檢察院從被執行人及其近親屬的相關信息入手調查相關車輛的近況,經過大數據模型的再次過濾,最終查明有17名被執行人于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仍在長期駕駛被查封的車輛。
不久前,江北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法院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責令被執行人限期交出被查封的車輛,并視情追究其法律責任,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江北區法院回函全部采納,并向被執行人發出責令交付車輛通知書。經江北區檢察院持續跟蹤監督,已促使多名被執行人履行完畢、多輛車輛被實際扣押、1名被執行人因非法處置被查封的財產被立案偵查。
此外,江北區檢察院經調研發現智慧停車能夠實時發現駛入泊位的被查封車輛,遂聯合法院治理合力,制定相關意見,著力從源頭上解決被執行車輛扣押難題,促進車輛執行活動依法有序開展。(記者吳向正 通訊員馬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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