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服務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納入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籌集計劃的項目,將由市住建委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以下簡稱認定書),取得認定書的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民水民電、低息貸款等支持政策。
根據該通知,認定書有效期為3年,期滿前6個月需提出續期申請。本著簡化程序,優化服務的原則,申請人向項目所在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僅需提交《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申請表》,不超過5個工作日即可獲取認定書。取得認定書的項目將同步予以網上公示,企業可隨時查閱。
取得認定書的企業將享受諸多支持政策。申請人可憑認定書享受國家及本市的支持政策,例如,比照適用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及采暖費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向金融機構申請獲得金融資本支持等。
記者了解到,市住建委與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四家銀行分別簽訂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合作協議,保障“十四五”時期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融資需求。同時,四家銀行均承諾長期穩定的利率支持,對取得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提供不高于當期LPR的長期低息貸款支持。
另外,申請認定書的企業需要注意,對于取得認定書后無正當理由1年內未開工建設(改建);已開工項目無正當理由連續停工3個月以上;違規出售、以租代售或改變保障性租賃住房用途;擅自提高租金,違反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管理規定等不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管理要求的企業,其認定書將被撤銷,同時取消享受的支持政策,具有違規行為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和單位領導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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