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新供住宅項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北京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多點地區新供安置房項目,原則上按項目住宅建筑總面積20%左右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布旨在完善北京市住房保障體系,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集力度,提高公租房備案家庭保障率,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
據了解,為堅決落實“房住不炒”定位,北京市規自委、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各區政府等單位,已建立“房地聯動、一地一策”會商機制,突出住房民生屬性,將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一項重要政策工具,先行開展上市地塊配建試點,成為新增房源的穩定渠道。
《通知》是在先行先試基礎上,總結集中供地配建工作的經驗而完善形成的。通過集中供地配建方式,今年全市共成交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地塊25宗,配建建筑規模46萬平方米、可提供房源約5700套。
據了解,在即將開始的三批次集中供地中,北京計劃繼續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地塊4宗,配建建筑規模4.36萬平方米、可提供房源700余套。
此外,《通知》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要求和工作程序。因區施策、因地制宜,科學制定租賃住房供應計劃,集中布局在租賃市場旺盛、公共服務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區域及周邊,促進項目可持續運營。
為緩解首都超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通知》明確,在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等項目中,每年按項目住宅建筑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中,北京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多點地區新供安置房項目,原則上按項目住宅建筑總面積20%左右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
商品房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低租金成套住宅為主,努力讓新市民、青年人“住得起、住得穩、住得好”,補齊租賃住房結構性短板。
為提升保障性租賃住房居住品質和人居環境,《通知》明確配建住房與項目其他住房在布局、建筑密度、景觀環境、綠化,建筑外立面的風格、色彩、建筑材質品質等方面保持基本一致。配建住房原則上采取集中布局,以整棟、整單元為最小建設單位;實施裝配式裝修成品交房,與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其他住房實施統一管理。
此外,配建住房將考慮區域租金水平和建安成本等因素,由市或區保障性住房專業公司回購。《通知》同步制定《配建協議》示范文本,明確競得企業與回購機構雙方權利義務,約定各環節要求,實現全流程嚴格監督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十四五”期間,北京市將緊緊圍繞住有所居目標,以破解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難問題為中心,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的人口、產業聚集區重點布局,補齊保障性租賃住房短板,全面增加保障房有效供給,推動產城人融合發展,促進職住平衡,加快建立與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相適應的住房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