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控中心昨天發布提醒,與發布病例軌跡有交集等風險人員要主動報備。倡導市民在京過年,非必要不出京,非必須不出境。
市疾控中心提醒,12月13日(含)以來途經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12月11日(含)以來途經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蓮湖區、長安區;12月6日(含)以來途經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12月5日(含)以來途經廣東省東莞市;12月4日(含)以來途經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碑林區;12月2日(含)以來途經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含江干區)、拱墅區(含下城區);12月1日(含)以來途經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11月24日(含)以來途經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訥河市;11月22日(含)以來途經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11月4日(含)以來途經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新巴爾虎右旗;10月18日(含)以來途經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的人員,以及接到外省(市、縣、區)各級疾控中心電話告知的密切接觸者等風險人員,須立即主動向社區、單位、賓館等報告,配合做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各項防控措施。接到通知者,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來訪親朋好友,收發快遞無接觸配送。
需居家隔離者要配合管理,足不出戶。不需要居家隔離者要減少外出,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本人和同住成員盡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監測期間,來(返)京人員和同住人員一旦出現發熱、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瀉、味覺異常、嗅覺異常等癥狀,需立即報告社區,配合開展核酸檢測,不參加社會活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網約車等,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醫院發熱門診按規定就醫,不要自行購藥、服藥,向醫生告知活動史、接觸史及身體異常情況。因瞞報、虛報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者,將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和處罰,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疾控中心倡導市民在京過年,非必要不出京,非必須不出境;密切關注近期國內發生疫情的地區疫情進展情況;不去中高風險地區和報告確診病例的地區旅游、出差。機場、車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樞紐,賓館、酒店、民宿等單位加強排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