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創立了“三逢三必”制度機制,即要求全市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各階段向案件當事人、律師等發放告知書、廉政監督卡,引導訴訟參與人了解“三個規定”主要內容、司法人員接受監督的主要事項以及受理舉報的有效渠道,確保訴訟參與人“逢案必知”;細化落實法院工作人員遇到過問案件時“一事一報、隨時填報”的具體程序,確保“逢問必錄”;在審判系統結案信息中設置簡便易行的“落實三個規定情況承諾”必填項,確保辦案法官“逢結必報”。全市三級法院院長和黨組成員帶頭落實“逢問必錄”“逢結必報”等“三個規定”填報制度,2021年以來全市三級法院黨組成員帶頭填報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