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新聞12月17日電 (記者 杜燕)醫療保障基金是民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欺詐騙保行為嚴重危害醫保基金安全,損害廣大參保人員切身利益。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今天(17日)表示,聚焦年底突擊開藥轉賣藥品牟取私利等欺詐騙保突出問題,將加強與公安部門工作聯動,持續保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高壓態勢,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全力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表示,以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為目標,該局持續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了一批醫保領域個人違規案件。
案例一:虛假就醫轉賣藥品騙取醫保基金案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接到反映馬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和他人社保卡虛假就醫、購買并出售藥品的案件線索后,立即對涉案人員進行立案調查,調查發現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間參保人馬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劉某、李某以及張某的社保卡在多家醫院虛假就醫,購買藥品,并將藥品出售給曲某。經詢問,馬某某承認違法事實。經核算,查實馬某某累計騙取醫保基金51624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對當事人馬某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51624元,處騙取金額二倍103248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154872元。密云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馬某某作出判決,被告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案例二:冒名就醫案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接到反映羅某長期使用他人社保卡就醫的實名舉報線索后,立即對涉案人員進行立案調查,通過對涉案人員身體健康狀況、社保卡使用保管及日常就醫情況的調查,發現自2019年至2020年期間當事人羅某擅自使用子女社保卡在門診開藥、治療。經詢問,羅某承認違法事實。經核算,羅某使用子女社保卡就醫,造成醫保基金損失19434.64元。
因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退回全部醫保基金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給予羅某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
案例三:偽造、變造手工報銷材料騙取醫保基金案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接到區醫療保障局移轉的參保人張某涉嫌偽造、變造手工報銷材料騙取醫保基金的相關線索后,立即對涉案人員進行立案調查。調查發現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14日,參保人張某先后10次偽造、變造手工報銷材料騙取醫保基金,涉及費用總金額為188693.23元,醫保基金實際已支付12702.02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責令張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12702.02元,處騙取金額二倍25404.04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38106.06元。因上述行為涉嫌構成犯罪,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了本案,公安機關現對此案已立案偵查。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指出,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近期,聚焦年底突擊開藥轉賣藥品牟取私利等欺詐騙保突出問題,將加強與公安部門工作聯動,持續保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高壓態勢,進一步推動首都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