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安然)昨天早高峰,昌平區天通苑太平家園路口,昌平交通支隊回龍觀大隊在兩個小時內共暫扣超標電動車12輛。
據現場民警介紹,這些超標電動車都掛著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內發放的“臨時標識”,但車主并沒有按照要求自行報廢或選擇置換合規的新車。
11月1日起,對懸掛“臨時標識”繼續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車,交管部門將按照交通違法處理,采取扣留車輛、依法處罰措施。對未懸掛電動車號牌的電動車,執勤交警也將按照規定采取扣留車輛措施。
據昌平交通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昌平區共有61處電動車銷售服務點可以辦理上牌登記業務,需要購買新車或者家里仍有超標電動車需要舊車置換的市民,可以通過這些銷售服務點購車并直接上牌,購車、置換都非常方便快捷,無需再到交管部門車管站辦理上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