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在溧陽市天目湖鎮紀委、天目湖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天目湖鎮舉行違規漁具集中銷毀及漁業生態補償增殖放流活動。此次集中銷毀的違規漁具有魚竿1013根、絲網1040.02斤、地籠2195條、電瓶7個、撒網8扇、花籃33個。這也是自2018年3月1日《常州市天目湖保護條例》實施以來開展的第三次大規模集中銷毀活動。
在漁業生態補償增殖放流活動現場,2021年毒魚案件當事人萬某作為“生態修復人”,將1000尾魚苗小心翼翼地倒入天目湖中。此前,沙河水庫管理中心已對放流的魚苗進行了核驗,確保種類、數量均符合沙河水庫的生態保護要求。
2021年10月,天目湖鎮森林和水資源保護中隊漁政執法人員在對沙河水庫進行執法巡查時,查獲一起在水庫中拋灑“敵殺死”的非法捕撈案件,當事人錢某和萬某漁獲0.4公斤。因萬某情節輕微,溧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不起訴處理。經過漁政執法人員宣傳教育,萬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接受行政處罰的同時,自愿繳納1000元作為生態賠償金,全部用于購買增殖放流的魚苗,對遭到破壞的漁業資源進行生態損害補償。
天目湖鎮森林和水資源保護中隊工作人員王旭嬌表示,漁業生態補償增殖放流活動的開展是將生態補償機制引入天目湖水源地環境保護的具體實踐,旨在促進水庫漁業種群資源恢復,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
天目湖(含沙河水庫、大溪水庫)是溧陽全市最大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該市80萬群眾的“大水缸”。2015年開始,天目湖實施全年全域禁漁,流域全域禁養。同時,天目湖鎮還探索水資源和森林資源鎮、村、組三級網格化、精細化管理模式,組建了140人的管護隊伍,嚴厲打擊水源地保護范圍內的各種違法違規活動,對破壞水資源的違法行為,做到零容忍,對于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們創新將堅持執法打擊與人工生態補償兩者相結合,相信會讓更多的人認識到損害生態的嚴重性,形成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社會氛圍,讓天目湖的水生態環境日趨向好。”天目湖鎮相關負責人表示。(揚子晚報/紫牛記者 畢俊星)
關鍵詞: 溧陽市違規漁具集中銷毀 天目湖放流魚苗 集中銷毀活動 漁業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