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記者李芮通訊員王璐
記者今天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由市生態環境局、市司法局、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的《寧波市生態環境系統從輕減輕處罰清單(試行)》(以下簡稱《清單》)已正式施行。
這份清單具體涉及哪些內容,對中小微企業有哪些利好?一起來看↓
【資料圖】
《清單》共有18項內容,涉及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予加處罰款三大類,涵蓋了建設項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生態環境領域中的主要違法情形。
記者采訪了解到,大部分條款是為寧波企業“量身定制”的,例如《清單》中的第16項,就針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涉民生工程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單獨作了從輕處罰的相關規定。
按照規定,積極采取措施整改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涉民生工程(指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畜禽屠宰廠等)的單位和個人(除涉嫌刑事犯罪外),可酌情在20%以下幅度內給予從輕處罰,且不得低于最低處罰金額。
舉個例子,一家企業如果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污染了生態環境,產生了違法行為,但企業積極配合整改,執法單位可酌情在最高處罰額的20%以下幅度內給予從輕處罰。一般來說,生態環境領域都是以100萬元為最高處罰額度,這就意味著企業最高可以減免20萬元的罰款。
不止是這一項內容,《清單》中的各項內容適用范圍廣,地方特色鮮明,可操作性強,明確了每一個符合從輕處罰的適用情形,從輕裁量的幅度也有具體規定,這讓執法查處更加精準化、科學化、規范化。
據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周英君介紹,寧波是全省首個出臺生態環境領域從輕減輕處罰清單的城市。
“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通過說服教育、警示告誡等柔性執法手段,給予違法當事人容錯糾錯的空間,體現了執法部門的包容審慎與人文關懷,對于維護合法權利、體現公平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和增強公民法律意識有著積極的意義。”周英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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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生態環境系統從輕減輕處罰清單(試行)》政策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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