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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還在醫院療養的劉某在其小兒子的攙扶下來到奉化區檢察院接待大廳,將一面錦旗塞到控申部門岑檢察官手中,一個勁兒地道謝。
原來,劉某是來奉化打工的。3月1日晚上,他在奉化江口街道某條路上行走時,突然被一輛過路小轎車撞上,劉某當場倒地受傷。肇事司機卻駕車逃離現場。劉某被一位好心人送到醫院,但因顱腦受損,傷情嚴重,一直在院治療。3月2日,公安機關抓獲了肇事司機文某,發現當晚文某屬于酒后駕車,而且肇事后逃逸,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經過鑒定,劉某的傷勢已構成重傷二級。8月底,經奉化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文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在此期間,劉某因傷需要一直接受治療,醫療費用開支將近5萬元。但其本身生活困難,而且肇事車輛并未繳納第三者責任險,肇事司機文某因為家境一般也僅僅賠償了2.1萬元,5萬元的醫療費用對劉某而言是筆“巨款”。2022年9月,劉某向奉化區檢察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
奉化區檢察院控申部門岑檢察官接到劉某申請后,立即向刑事案件承辦檢察官了解詳細情況,并查閱了劉某在醫院的治療記錄和醫療費用開支情況。隨后,她又打電話至劉某老家村委會,了解劉某的家庭情況,發現劉某的家庭十分困難。劉某早年離異,家中的大兒子外出打工被人騙至今聯系不上,家中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和尚在讀書的小兒子需要照顧,一家人的生活主要依靠劉某微薄的打工收入。
經過認真審查,岑檢察官認為劉某的情況依照規定屬于國家司法救助范圍,而且考慮到劉某受傷治療的緊迫性和其家庭的特殊性,奉化區檢察院報請寧波市檢察院聯合開展司法救助。于是兩級檢察機關一起發力,將總計5萬元的救助金及時發放到劉某賬戶,緩解其無錢治療的困境。
目前,經過治療,劉某的傷勢已有所好轉。記者 吳向正 通訊員 林杰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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