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市場監管局鳳山市場監管所根據消費者舉報,查獲一起美甲店使用無化妝品標簽的甲油膠案,當場扣押無化妝品標簽的甲油膠208瓶。
當天,鳳山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對余姚市某美甲店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發現其貨架上有兩種甲油膠均沒有化妝品標簽。該店店主提供了上述兩種甲油膠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化妝品備案憑證、產品檢驗報告和手寫的采購記錄,但是不能提供上述兩種甲油膠的化妝品標簽。
原來,該美甲店由于貨架比較小,同時為了方便使用,將這兩種甲油膠的包裝盒拆開丟棄了,只將兩種甲油膠放在其貨架上用于美甲經營,但未展示該兩種甲油膠的銷售包裝,客觀上使兩種甲油膠失去了化妝品標簽。
而作為一家從事美甲經營的美容機構,雖然不單獨銷售甲油膠,但在美甲經營中使用化妝品,應當履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0版)規定的化妝品經營者義務,化妝品的最小使用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注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全成分;凈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內容。執法人員當即扣押了上述甲油膠。
近日,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0版)相關規定,該所對該美甲店作出了沒收沒有化妝品標簽的甲油膠和罰款10200元的行政處罰。
寧波晚報通訊員 張松高 吳煒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