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發布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將通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評聘有效銜接、加強評審監管和優化評審服務等措施,形成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范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
職稱評審實施分類分層評價 師德失范“一票否決”
通知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體系涵蓋全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教學研究機構、教師進修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在職在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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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其中:初級分為員級和助理級,高級分為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鄉村)高級教師、(鄉村)正高級教師。中小學教師職稱各層級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對應,正高級對應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對應十三級。
明確完善評價標準,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全面落實《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在職稱評審中嚴格執行師德失范行為“一票否決”。
根據中小學教師崗位類型、教育教學工作特點和教師評價有關要求,將中小學教師分為一線教師、教科研機構(含教學研究機構、教師進修學校)教師、校級領導三個類型,分別設置評價標準,并為鄉村中小學教師單獨設置評價標準,實施分類分層評價。
淡化論文數量期刊等級等量化和硬性指標要求
重點評價教師專業知識運用和教育教學能力,突出教育教學實績,注重教師履職盡責情況,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現象,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和人格發展。綜合學歷資歷、教育業績、教學實績、教育教學研究水平、示范引領和行業影響力等條件構建教師評價標準體系,豐富業績條件選項,實現“分類可自選、并聯可替代”。淡化論文數量、期刊等級等量化和硬性指標要求。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職稱評審的前置條件。
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采取教學水平評價、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加大學校的評價權重,充分結合學校日常考核評價結果,對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進行有效評價,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全面推行公開、公示制度,增強職稱評審的透明度。
我省將制定鄉村中小學教師職稱考核認定條件和辦法,對長期在鄉村基層一線工作的中小學教師,采取“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辦法考核認定鄉村高級職稱,進一步激發鄉村中小學教師的工作熱情,穩定鄉村中小學教師隊伍。
各市(區)人社教育部門在授權范圍內開展高級教師職稱評審
科學界定、合理下放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權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負責全省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并負責組建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在授權范圍內組織開展高級教師職稱評審。中、初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管理規范的行業單位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權,開展面向本單位的職稱評審。
通知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是教師聘用的重要依據和關鍵環節,聘用是職稱評審結果的主要體現。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并及時兌現受聘教師崗位對應的薪酬待遇。未實行崗位管理的教育教學機構,應優先將評審通過教師聘用到對應崗位,并兌現相應的薪酬待遇。結合考核工作加強聘后管理,實現人員崗位聘用“能上能下”。
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信息化,依托“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實現“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受理、網上評審、網上制證、網上核驗”,讓“信息多跑路,教師少跑腿”。不斷精簡申報材料,評委會組建單位每年職稱評審前要對外公布申報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