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以及《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提升考試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確保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通知》強調,要完善高考入學機會公平保障機制:
認真做好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綜合考慮生源數量及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繼續將招生計劃增量向中西部地區和考生大省傾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合理確定分省招生名額。
繼續實施重點高校專項計劃。按照中央脫貧攻堅有關部署,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后2021年仍可繼續享受專項計劃政策。各地和有關高校要嚴格報考條件,加強資格審核,優化招錄程序,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有關高校要統籌做好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培養工作,進一步完善培養方案,加大培養幫扶力度。
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各地要加強中高考報名政策統籌銜接,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高考。要加強政策宣傳,組織中學在高一新生入學、各學期開學等關鍵節點,通過簽署政策知曉書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關手續,確保學生和家長熟知高考報名政策。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針對不同情況,加強分類引導。對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穩妥處理,原則上回流出地參加高考。要進一步加強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嚴格審核考生的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實維護高考招生秩序。作者:陳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