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過程中,當事人突然反悔——不能拉走服務器!近日,海淀法院執行團隊遇到突發情況,法官細致調查后,順利解決糾紛。
“我是佰邦公司的法人,我們公司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拖欠了微網公司的服務器費,現在我愿意主動把欠的錢交上,同時希望法院讓微網公司把惡意扣押的服務器還給我們!”法官接到當事人電話,查閱案卷,發現申請人微網公司的執行申請書中也寫明“要求佰邦公司將服務器遷走”。
既然雙方都想把服務器遷走,這根本不需要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吧?
(資料圖)
原來,佰邦公司與微網公司素有業務往來,佰邦公司長期將服務器托管在微網公司機房。后因佰邦公司經營不善,拖欠服務器費,雙方多次溝通未果,微網公司遂起訴要求佰邦公司支付服務費8萬元、保管費并將服務器遷出。微網公司勝訴后,因佰邦公司未主動履行,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為盡快化解糾紛,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選擇通過建立微信工作群的方式與雙方及時溝通案情。經過協調,法官告知雙方當事人將就服務器遷出事宜進行現場執行,要求雙方安排專業人員協助執行,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執行當日,在雙方人員均到達執行現場后,執行法官對到場人員進行了身份核查,并指令由佰邦公司的員工對服務器規格、數量進行了現場核查。
“法官,除了判決提到的19臺機器外,我們還有兩臺機器沒找到,另外,有兩臺服務器的硬盤有缺失,數據肯定有毀損,我們公司有上億投資,因為他們惡意扣押服務器,導致我們公司破產。法官,我愿意給錢,但服務器不能拉走……”
經了解,佰邦公司認為對方一直惡意扣押服務器并故意損毀核心數據,致使其公司幾近破產,現已另案起訴,要求對方賠償非法扣押期間服務器的折損和數據丟失造成的損失,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中。
佰邦公司之所以在執行現場反悔,拒不遷出服務器,是擔心服務器遷出后,關于數據毀損事宜無法進行證明。
對于被執行人佰邦公司的擔心,法官耐心向其解釋,對于核查過程中提到的判決未列明的機器也詳細記錄在案,告知其可在另案中主張權利。對于硬盤損失部分,因雙方公司在進行服務器托管交接、托管過程中,從未對硬盤的數量、規格、所載數據類目、入庫出庫時間、數據維護人員等內容進行詳細登記,判決中也未予以列明,本案只能就服務器現狀交付。但考慮到雙方還存有其他糾紛,為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訴累,執行法官也協助固定了相關證據,以期為當事人最快解決糾紛。
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佰邦公司將設備取走,關于服務器遷出事宜執行完畢,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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