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加力穩就業保民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市十三次黨代會部署,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銜接已有助企紓困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推動經濟回穩向上,6日,北京市發布《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涉及四大方面,共12條措施。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12條”對照國家相關部門近期出臺的助企紓困政策舉措,提出了本市具體落地措施。本市中小微企業紓困“18條”、穩經濟“45條”及接續政策出臺后,本市已累計緩繳社保約135億元,惠及3.5萬家企業。“新12條”中對社保緩繳、擴崗補助等政策做了接續實施安排,延續和放大原有政策效應。此外,針對市場主體相對集中的訴求,聚焦產業發展,優化政策措施供給。“新12條”每條措施都明確了責任部門,需明確時限的措施都明確了時限,能直接發布實施的措施就直接發布實施、不再出臺配套細則,便于政策抓緊落實、加快見效。
【資料圖】
受疫情影響單位可申請
延長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新12條”中5條措施涉及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一是全面落實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對于已享受延緩繳納稅費50%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延緩繳納稅費100%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其已緩繳稅費的緩繳期限屆滿后繼續延長4個月。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并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二是延長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期限。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參保單位可申請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予以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是延長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本市累計緩繳住房公積金近15億元,為進一步緩解市場主體壓力,本市提出受疫情影響的用人單位,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平臺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按規定予以補繳。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申請和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四是對部分涉企保證金實施緩繳政策。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本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階段性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施工企業可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五是持續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加強中小企業投訴線索的核實辦理,建立欠款臺賬,加快欠款清償。本市還創新性提出嚴格落實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公示制度,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
對部分領域設備購置
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在金融方面,本市推出3條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對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給予貸款貼息支持。“新12條”中提到要研究制定本市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引導銀行發放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300億元,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要素投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企業早采購、早支付、早到貨、早投用,對企業擴大再生產形成有力支撐。”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二是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三是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一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將城市運行保障企業
納入“白名單”管理
在穩定產業供應鏈方面,本市將完善企業“白名單”制度和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
在完善企業“白名單”制度方面,嚴格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條措施,落實“即封即解”要求,保障企業重要生產經營活動。將城市運行保障企業等納入“白名單”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建立企業關鍵崗位核心人員“白名單”,予以核發全市統一電子通行證,保障其及時到崗工作。
在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方面,“新12條”明確按照企業實際需要和訴求,加快辦理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做到應辦盡辦;對于沒有歸口行業的企業由交通部門予以辦理。對于來自高風險區的企業急需物資可通過應急中轉站進京,切實保障供應鏈暢通。
拓寬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范圍
切實做好接訴即辦服務
在加力穩就業保民生方面,本市提出要拓寬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范圍,并切實做好接訴即辦服務。在拓寬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范圍方面提出,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招用2022年畢業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招用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可享受每人1500元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申請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3月31日。
本市還提出要切實做好接訴即辦服務。充分發揮首都聯防聯控各項機制作用,依托市、區兩級復工復產防控組和“服務包”機制,充分發揮屬地、部門、企業主體作用,建立企業涉疫直報協調機制,加強協調調度,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務求實效的原則,及時解決重點企業應急問題。對于各區和街道(鄉鎮)聯系的“服務包”企業,所提訴求需市級協調的,實行提級分派辦理,形成服務企業合力。
“新12條”舉措
1.全面落實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2.延長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期限
3.延長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
4.對部分涉企保證金實施緩繳政策
5.持續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
6.對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7.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8.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
9.完善企業“白名單”制度
10.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
11.拓寬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范圍
12.切實做好接訴即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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