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騰退地下空間管理和使用指導意見》將于5月14日起實施。根據指導意見,本市鼓勵利用騰退地下空間用于建設便民商業服務網點和社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不斷利用騰退地下空間補充完善街區服務功能。
據了解,為進一步促進全市疏解騰退地下空間再利用工作有序開展,市人防辦與市住建委制定《騰退地下空間管理和使用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騰退地下空間的日常使用工作要以街區為基礎來組織開展。街道、鄉鎮要在調查摸底基礎上,找準服務項目空白和欠缺,統籌考慮。再利用時,要堅持公眾參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做好公示。
指導意見提出,騰退地下空間再利用工作應與城市更新相協同、與韌性城市建設及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相結合,鼓勵利用騰退地下空間用于倉儲、便民店、物流自助終端、家政、前置倉等便民商業服務網點及文體中心、社區活動中心、宣教基地、中控機房、物業辦公、養老服務、應急避難場所等社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騰退地下空間再利用時,應根據所處地下深度的不同以及安全要求和使用要求的差別,設置不同功能用途。人防工程應滿足戰備需要和平戰轉換要求,要突出公益屬性,優先用于補充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務。
記者從市人防辦了解到,指導意見明確,利用騰退地下空間時,實際使用人應取得普通地下室所有權人同意或人防工程使用權,落實安全使用的主體責任。再利用的項目需遵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北京市地下空間使用負面清單》等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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