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提出,城市副中心要打造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加快發展綠色金融,創新金融產品,支持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及技術研發。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表示,城市副中心應當用發展的眼光建設綠色金融項目庫,在出臺相關獎勵辦法強化本地綠色金融的同時,積極擴大國際合作,推動一批綠色金融示范項目落地。
馬駿說,城市副中心在打造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的過程中,綠色金融的應用場景很廣闊,要明確碳中和路線圖、聚焦零碳園區建設、完善相關規劃,“由此可產生一系列綠色低碳項目,這些項目都可以納入到綠色金融中。”
“不久前,中歐等經濟體共同發起公布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氣候變化減緩》(以下簡稱《共同分類目錄》),包括了中歐綠色與可持續金融目錄所共同認可的、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顯著貢獻的經濟活動清單,目前版本覆蓋了包括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固廢和林業六大領域的61項主要經濟活動。”馬駿說,城市副中心應當利用優勢,積極擴大國際合作,“市場主體可在自愿基礎上采用《共同分類目錄》在國際市場發行和交易綠色金融產品。比如,中國的和歐洲的發行主體,都可以基于這套目錄,到對方境內發行綠色債券,促進跨境資產流動。”
馬駿表示,目前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的技術研發還有待完善,城市副中心可嘗試建立有金融支持的綠色科技平臺,為綠色科技企業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有關高校也可開設綠色金融相關課程,培養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