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0號),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湖北省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情況。根據湖北省政府近日印發的《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湖北省將從2021年1月1號起實施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據了解,這次改革調整將給湖北省參保人員至少帶來兩個利好:
一是“保發放”。社會保險遵從“大數法則”。統籌層次越高,統籌面越廣,統籌效率也越高,制度的互助性、共濟性就越強,制度運行也越安全、越穩定。統收統支是省級統籌的最高層次,基金全省統一調度使用,有利于平衡各地負擔、有助于提升整體抗風險能力、有助于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二是“優服務”。完善湖北省級統籌制度是前臺和后臺聯動,政策、經辦、信息系統一體,公共服務將更加均等化,群眾辦事的體驗感也會有質的飛躍。無論在湖北省內哪個地方辦理業務,都按標準化的經辦規程經辦。全省數據集中共享后,還支持參保登記、權益記錄、轉移接續、待遇領取等方面異地通辦,進一步壓縮參保人員時間成本,減輕群眾負擔。
作為湖北省的繳費人,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后繳費方式上也有一些變化。
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后,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仍按現行方式繳費。企業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或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征收窗口等渠道辦理繳費。靈活就業人員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當地協作銀行手機APP、鄂匯辦APP或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征收窗口由稅務人員協助辦理繳費。
記者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