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經鄞州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5月8日起對全區部分防控措施做出如下調整:
一、嚴格進場核查。推動公共場所居民核酸檢測查驗。所有進入農貿市場(菜場)、商場、超市、地鐵站、汽車站、賓館酒店以及室內密閉場所的人員,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無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不得乘坐地鐵、出租車、網約車等交通工具。暫時采用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逐步推廣“防疫管家”智能終端掃描身份證、反向掃碼等方式方便老年等無智能手機人員進出生活必須場所。
二、落實健康管理措施。涉疫相關人員特別是涉奉化“5.1”疫情重點人員要積極主動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要按照屬地鎮(街道)、園區、村(社區)要求做好集中隔離觀察、居家健康監測、日常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措施。
三、嚴控聚集性活動。按照“非緊要不舉辦、能線上不線下”的原則,控制會議活動數量和規模,對50人以上會議活動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提前三天向屬地鎮(街道)、園區做好報備工作。控制部分公共場所接待規模,保持合理間距,餐廳飯館、茶室、歌舞娛樂場所、游藝廳、影劇院、體育館、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市區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接待人數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進入上述場所人員,需落實佩戴口罩、測溫、掃“場所碼”和行程卡核驗、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控措施。
四、有序開放公共密閉場所。除封控區、管控區和防范區所在鎮(街道)外,其他區域的酒吧、KTV、健身房、游泳池(館)、養生館、推拿館等室內密閉公共場所,在防疫驗收通過后有序開放;影劇院、文化館、圖書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同樣嚴格落實規范佩戴口罩、測溫、掃“場所碼”和行程卡核驗等防控要求,并落實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繼續執行“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的防疫要求,舉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單位或個人,須提前三天向屬地鎮(街道)、園區報備,并落實屬地疫情防控規定。進入上述場所人員,均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室內密閉經營性場所防疫驗收標準:
1.場所經營者和工作人員完成新冠疫苗第三針加強接種。
2.場所工作人員按照規定落實定期核酸檢測。
3.場所日常管理應符合國家2021年8月下發的《重點場所、重點人員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規定。
4.安裝并使用場所監控視頻(流調溯源)系統。
五、壓實“四方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行業從業人員落實“應檢盡檢”。鎮(街道)、園區、村(社區)黨組織要組織動員網格員、樓道長、居民骨干等多方力量參與,確保核酸采樣點高效有序運轉。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市場主體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管理,自覺遵守常態化核酸檢測規定,確保人員掃場所碼進入。公共場所、高速卡口等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做好掃碼和核酸檢測情況等查驗工作,確保不漏一人。
如遇上級疫情防控政策調整,與本級疫情防控政策不符的,遵照上級疫情防控政策執行。
寧波市鄞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5月7日
關鍵詞: 優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