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落實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任務,打造空間功能標桿載體,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有力支撐,具有積極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開展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以下簡稱“融合發展示范區”)申報評選工作。
“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獨具魅力的中華文化旅游體驗”是“十四五”時期和面向2035年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落實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任務,打造空間功能標桿載體,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有力支撐,具有積極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資料圖】
一是充分體現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空間演變趨勢。隨著文化強國戰略和區域統籌協調工作深入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形態更為多樣,形成了共棲和衍生的良性互動關系,突出表現在景區、度假區、產業園區和集聚區等點狀開發區域不斷優化升級,文化旅游帶、國家文化公園等帶狀、組團、板塊功能區域不斷創新發展,成為堅定文化自信、帶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支撐。
融合發展示范區是國家推動實施的重大文化和旅游發展工程,連接多類點狀開發區域和帶狀、組團、板塊功能區域,是從較大空間尺度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新功能載體,其建設進一步豐富了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空間體系,更加有利于推動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和業態融合創新發展,促進相關政策在重大區域戰略和城市層面的落地實施,也為形成并推出文化和旅游資源開發利用新模式及經驗提供了基礎條件。
二是積極探索多類文化和旅游優質空間綜合賦能融合發展。具備歷史文化和旅游特色的小城(鎮)、村莊、社區、街區、景區、度假區和各類商業設施、產業園區、老舊廠房、廢棄廠礦等都是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的具體單元和產業功能區域,這些類型多樣、層次多元的文化和旅游空間承擔著匯聚文化和旅游要素資源、輻射帶動周邊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的窗口和支點功能,是賦能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
因此,《通知》提出,鼓勵融合發展示范區及建設單位合理利用老舊廠房,在不改變主體結構、保障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發展國家支持的文化產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費空間。這就需要不斷提升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具體單元布局合理性,以重要的文化遺產、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和高品級旅游資源為載體,推動串珠成鏈,形成更多高品質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空間,推動融合發展示范區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三是引導和鼓勵文化和旅游產業生產要素合理集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生產要素既包括“吃、住、行、游、購、娛”,也包括土地、資金、勞動力、技術、信息、數據等。因此,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是綜合多種生產要素的全方位鍛造、集成和升級。
《通知》提出,“支持融合發展示范區及建設單位的文化和旅游基礎設施及重大產業項目建設”,就是要以重要文化遺產、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和高品級旅游資源為載體,引導各類生產要素合理分布和市場聯動發展,暢通產業鏈供應鏈,加強地域品牌和服務整合,厚植人文底蘊,推動串珠成鏈。鑒于文化和旅游項目開發建設中可能會遇到生態空間管控、用地屬性變更、遺產保護紅線、環境整治約束等。《通知》提出,“鼓勵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發展文化產業、旅游產業”,既強調用地有保障,又明確用地有規制。
四是創新考慮跨行政區連片文化和旅游資源開發。我國地域文化和旅游資源豐富,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往往集中連片分布,天然打破了行政區劃空間限制,特別是在一些文化和旅游資源品級高且共性突出的革命老區、省際交界地區和民族地區等,文化和旅游資源合作開發的意愿較為強烈。
由于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多以行政區為單位推動,其發展定位和方向主要基于本地政策導向和客觀實際,跨行政區難以統籌協調,出現各自逐利和低水平重復開發利用的現象。
對此,《通知》綜合考量各地需求,提出既可依托1個縣級行政區申報建設,又創新性考慮到確有需要且有一定基礎,可以同一地級行政區內2-3個縣級行政區或跨地級行政區、跨省(區、市)聯合申報建設。這是在充分考慮文化和旅游資源分布特征、產業協同基礎及區域協調發展機制的前提下,作出的突破性和創新性設計,意在更好發揮融合發展示范區在帶動區域協調發展中的示范作用,更好調動地方積極性主動性,更快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水平。
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是一項開創性和綜合性工作,是堅定文化自信、建設文化強國、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事。牢記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使命,推動文化和旅游發展形成示范,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下一步,建議相關部門加強政策研判,盡快開展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和評定工作,持續推出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和應用場景。同時加強地理空間信息在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領域的深入集成和創新應用,強化對融合發展示范區的監測管理。
(作者為國家地理空間信息中心副處長、副研究員)
關鍵詞: 以產業促發展 打造獨具魅力融合發展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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