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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正式印發《江蘇省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1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月14日。
《管理辦法》明確,江蘇省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評價模型按照總分為1000分進行評估計算,評價結果從高到低劃分為AAA(優秀)、AA(良好)、A(中等)、B(較差)、C(差)5個等級。全省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將基于市場主體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等級、差異化的管理服務,管理服務措施包括監督、激勵、限制、懲戒等。比如,對于信用評價等級為AAA或者AA的市場主體及其從業人員,可以在職權范圍內采取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政府財政性資金補助、推薦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扶持等激勵措施;對于信用評價等級為B或者C的市場主體及其從業人員,可按照其失信嚴重程度,依法限制其享受相關便利,進行信用預警公示,并將失信信息推送給有關部門。
《管理辦法》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文化和旅游行業市場主體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信用監管、權益保護等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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