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湖南證監局披露對盈亞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盈亞證券投資湖南分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新增客戶措施的決定。
經查,該公司存在以下問題:無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資質人員向客戶作具體投資建議;對服務能力進行不實、誤導性的宣傳;業務推廣過程中向客戶承諾收益;業務推廣環節留痕管理不到位。
以上事實有事實確認書、公司情況說明、微信截圖、QQ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第27號)第七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按照《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新增客戶一年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