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運營商要求不同,有的必須先公證,有的只需攜帶死亡證明等材料就可辦理過戶
王先生手中拿著戶口本、派出所的注銷證明等材料,準備辦理過戶業務。
“母親過世后,我們想保留母親的手機號,留個念想,卻沒想到必須先要進行公證才能辦理過戶。”12月22日下午,鄭州市民王先生致電大河報熱線0371-96211反映,稱母親過世后,他想把母親生前使用十多年的手機號保留下來,作為紀念,結果他去營業廳辦理相關業務時,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必須先去公證處做個公證,才能辦理過戶業務。對此,他覺得這樣的程序太過繁瑣,運營商存在有意刁難。
想保留母親生前手機號卻被告知先要進行公證
12月23日上午10時,記者在鄭州市文化北路與英才街交叉口附近,見到了市民王先生。據他說,今年7月份,母親過世后,他們兄弟幾個想把母親的手機號碼保留下來作紀念,并商議將手機號過戶到他的名下。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12月初,當他拿著他和母親的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等材料去營業廳辦理相關業務時,卻被告知必須先去公證處做個公證,才能辦理過戶業務。
“南陽路上一家營業廳的工作人員說,手機號碼屬于我母親的遺產,必須要有公證才能給我辦理。”王先生說,營業廳工作人員明確告訴他,沒有公證,是不能辦理過戶的。隨后,他又多次撥打其母親生前使用的手機號碼的運營商客服咨詢,并咨詢了其他通訊運營商客服,結果其他通訊運營商的客服表示,只要有戶口本、死亡證明就可辦理。
王先生說,無奈的他再次撥打運營商客服咨詢,最后收到一條客服發來的短信,短信內容是鄭州市英才街上的一家營業廳的地址。“我想著這個營業廳能給我辦理過戶,所以才約到附近見面,再來問問。”
再次咨詢仍需進行公證其他運營商卻無此要求
為了解短信回復的營業廳是否能為王先生辦理業務,記者便與王先生一同按照短信中的地址,來到位于鄭州市文化北路與英才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運營商營業廳內。
當記者與王先生把將要辦理的業務情況告訴該營業廳前臺的女工作人員后,該工作人員直接打電話向另一位工作人員咨詢。最終,經咨詢后,這位女工作人員稱,他們營業廳屬授權的經銷商,無法辦理,建議王先生去國基路,或農業路的營業廳咨詢辦理,并給了兩個營業廳的聯系方式。
隨后,記者根據提供的聯系方式,撥通了鄭州市國基路營業廳的電話。據其營業廳工作人員稱,為過世老人辦理手機號過戶,需提供過世老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死亡證明,以及唯一繼承人的繼承公證書、公證遺囑、法院判決書三種證明文件中任意一種,所以先要去公證才能辦理。同時,申請人也要攜帶身份證原件。至于為何要申請人提供公證等證明文件,該工作人員稱,這是流程要求。記者也咨詢了客服,得到的答復與國基路營業廳工作人員所說一致。
此外,記者咨詢了其他運營商客服,及其鄭州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申請人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過世親屬的身份證,或戶口本、死亡證明就可辦理過戶。
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相關人員告知公證內情
采訪中,記者通過網絡查詢,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三條,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那么,根據該管理辦法,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并不屬于個人,運營商為何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公證呢?
對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運營商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要求申請人進行公證,并提供公證證明等材料,其目的是為申請人及其家屬考慮,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為現在的手機號碼不僅承擔通訊功能,它還可以與銀行卡綁定,并能作為支付寶、微信等與個人財產關聯的賬號使用,其價值很難估量,若是申請人只憑借攜帶過世親屬的死亡證明、身份證,就為其辦理過戶,很可能會影響到遺產的分配。
據該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比如說,手機號碼用戶生前有很多人脈、商業等資源,其所使用的手機號碼就很難估量價值,所以他們要求申請人提供公證材料,是為了甄別和確認繼承關系,保護其他繼承人權利避免糾紛。
對此,據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有關手機號碼是否能夠合法繼承,在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一方面,根據我國的《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手機號碼是屬于國家所有,各大通信公司是通過通信管理部分申請得到號碼資源,而公民作為手機號碼的使用者,僅享有使用權。
但另一方面,公民在辦理手機號碼時,都和通信公司簽訂書面《入網協議》,而一些協議中明確約定公民享有手機號碼的使用權,因其帶有財產屬性,所以又具有合法繼承的理由,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因此,從運營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其要求提供公證,進行甄別繼承者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其要求也可以成立。
三家公證處均無此業務唯一一次公證也被否決
如果根據上述說法,一個手機號碼的價值確實不好估量,運營商的做法也并無不可。那么,鄭州市的公證處是否又有此項公證業務?
采訪中,記者先后咨詢了鄭州市中州公證處、商都公證處、黃河公證處。其中,中州公證處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做房產方面的公證。商都公證處雖曾做過一次手機號碼繼承公證,但據該公證處工作人員稱,他們做的唯一一次手機號碼繼承公證,是按照要求進行的公證,可公證結果仍被否決。至于原因,該工作人員表示,他也不清楚。
另外,黃河公證處雖然有專業的繼承公證,但該公證處繼承公證的工作人員稱,目前,他們并沒有手機號碼繼承公證的業務。
如果鄭州市的公證處都沒有手機號碼繼承公證這項業務,王先生的問題又該如何解決?12月23日下午5時許,記者就此事再次致電運營商客服咨詢,該客服一男性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過世老人的手機號碼還可以使用,可用該手機號碼重新撥打客服,他們會將情況及時受理上報。
最后,記者將了解到情況告訴給王先生,王先生表示會立即與運營商客服聯系,也期待問題能早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