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數據顯示,12月2日,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被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100萬。
根據執行案號顯示,該案由海南地區法院發出。同時搜狐財經發現,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在海南還有一起廣告合同糾紛訴訟。
裁定書顯示,該廣告合同糾紛是由上訴人上海厘米廣告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海航云端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原審被告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不服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終該上訴被駁回,維持原裁定。
該案中,海航云端公司稱有權申請貴州茅臺公司停止向上海厘米公司支付雙方因履行“首都國際機場T2航站樓G6號柱”《戶外廣告發布合同》所發生價款。上海厘米公司前期巳收到貴州茅臺公司合同款項,但故意拖欠,損害海航云端公司利益。
公開資料顯示,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冊資本1000萬。該公司的最大股東為A股上市公司——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第二大股東為由貴州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資持股的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5%。
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共有37家對外投資,包括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國酒茅臺銷售有限公司等。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還有3家分支機構,但均已處于注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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